网上订房被爽约,咋办?律师:网站应承担违约责任
来源:姑苏晚报
(**记者 朱雪芬)昨天,本报报道了市民黄先生预订大巴车票被作废一事。其实,每逢旅游旺季,类似的投诉时有发生,其中网上订房遭爽约的情况更为多见。那么,遇到这类情形该怎么办?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今年4月,外地游客徐女士通过艺龙网,提前5天预订了苏州一家宾馆的双人标准间,打算住两天。根据网站的订房要求,徐女士在线支付了68元担保金,剩余的房款到店支付。按照预约的日期,徐女士到达苏州,来到宾馆办理入住手续时,却被告知没房间了。“担保金都付了,房间怎么没有按约定保留?”对于徐女士提出的质疑,宾馆工作人员并没有解释清楚。为此,双方起了争执,**甚至惊动了110。此事投诉到工商部门,但是由于徐女士是通过网站订房,并没有直接与酒店建立消费关系,款项也是支付给网站,因此退款需要联系网站协商。但是,艺龙网归属地在北京,这让徐女士的维权遇到了困难。
网上订房被爽约,消费者维权该找谁?苏州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中心负责人李伟光表示,消费者通过网站预订车票或酒店房间,属于代理预订,如果遭遇爽约,应该归责网站。“对于消费者而言,下单付款后,与网站之间的合同行为就算完成了,因为酒店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无法入住,网站应承担违约责任。”李伟光表示,这类情况的发生,必定会对消费者带来不利影响,因此网站应加强与酒店的沟通,避免出现爽约意外。
那么,消费者的损失怎么赔偿?江苏苏州丰云律师事务所律师鲁云亮表示,根据不同的预订方式,赔偿也分不同的情况。以网上订房为例,消费者在网站上下单后,接到“预订成功”的信息,但没有支付任何款项,一旦被爽约,可以要求网站赔偿实际损失; 如果消费者下单后支付了相应的订金,却被爽约,网站需要赔偿双倍订金,实际损失超出双倍订金的金额部分,可以继续向网站索赔; 如果消费者下单后支付了全部房费,遭遇爽约,网站需要退还全部房费,实际损失超出房费部分,仍可要求网站赔偿。
工商部门提醒,网上订房订票后,**及时与实体商家联系,确认预订信息。在预订中,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订单号、短信等。遭遇爽约,消费者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