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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条件
2014-06-20   09:44:00   来自:anhengshanghai

刑法对每种罪名都做了详细的定义和规定,并进行了刑法罪名解读,本文主要对刑法中的罪名解读进行了介绍。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期限的限制。
  从上述刑法的具体规定,不难看出假释**具备三个条件:
  一、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罪犯,本身就是在监狱之外执行,适用假释毫无意义;对于被判拘役的罪犯,因刑期一般*长为六个月,数罪并罚也不超过一年,适用假释意义不大,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仍属死刑,根据不适用假释,只有在减为无期或者有期徒刑才能适用假释,所以,假释只适用于刑期较长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获假释的犯罪分子,**是执行一定刑期的犯罪分子。所谓执行一定刑期,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分**执行十年以上。犯罪分子只有经过一定刑期的教育改造,才有可能对其悔改表现有一个较为准确的正确判断,这是对其做出确有悔改表现并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结论的考察期限,否则不能保持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
  三、获假释的罪犯**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规,是指入监后一贯表现好、一贯认罪服法、一贯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任务、一贯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文化学习、技术学习,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彻底改变**观,不会重新犯罪。
  刑法中规定如有特殊情况,是指有***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的特殊需要,经**人民法院核准,可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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