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证明”也能卖? 律师:涉嫌犯罪
来源:辽宁法制报 记者 孙硕辰
很多高校都要求学生在暑假期间到社会上的一些单位做实习工作,实习结束后,工作单位会为实习生开具实习证明,这样,学生的这份实习经历就可以作为学分计入成绩中。
但近来却有一些学生在实习证明上打起了歪脑筋,没有**的实习经历,只是在网上买一份假的实习证明来混水摸鱼。
网上一百多元售卖实习证明
近日,在沈阳市某大学就读市场营销的晓宏向本报记者反映,原本需要大家亲身实践才能换得的实习证明,现在网上就可以买到,而且价钱还不贵。
前几日,晓宏和同学欢欢聊天,谈起了暑期实践活动,晓宏向欢欢抱怨自己实习了一个月,累得够呛。没想到,欢欢却略显神秘地说晓宏真傻,不如找地方“买”个实习证明。
晓宏有点疑惑,实习证明还能买?没有实习的过程怎么开出实习证明啊?“你可以去网上看啊,才几十块钱,全套的也就一百多,一点辛苦不用出。”欢欢告诉晓宏,所谓的全套就是包括证明人、评价、接回访电话。
听了欢欢的介绍,晓宏有点蒙,自己付出了一个月的辛苦,才换来的一张实习证明,怎么到了网上就值一百元钱?晓宏对记者说,这已经不是公平与不公平的事情了,有了这种投机取巧的方法,以后大家都不会认真地去做实习,这本来是一个锻炼大学生实践能力的良好机会,却成了一种见不得光的交易了。
关键词被屏蔽 仍有卖家代开实习证明
8月18日,记者在淘宝网上搜索“实习证明”“实习鉴定”“实习报告”等关键词,显示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法显示相关宝贝”,证明该项业务已经被屏蔽了。记者随后更改了关键词,搜索了“证明”,一下子显示出多条信息,记者发现代开实习证明业务的商家就藏在里面。
记者找到了一家店铺,发现里面的成交量并不高,只有9个,但是评价却都很好。记者以买家的身份表示要开一份实习证明,店家称可以,但是只能开北京某科技公司,根据记者提供的“市场营销”,店家建议记者开“销售助理”职位。店家告诉记者,一份普通的实习证明的价格为60元,包含快递费,如果需要合作公司代接回访电话,那价格是110元钱。
而在另一家店铺,店主询问了记者的所在地和所学后,告诉记者可以开沈阳本地的某医疗器械公司的实习证明,价格为100元,而且可以代接回访电话。
记者之后在一些店铺内了解到的情况基本一致,实习证明开得简单、容易,价格都在几十元到二百元之间。还有一些店铺能够帮助制作实习证明所需的印章,但是不提供公司,价格则更为便宜,只要十几元。
高校老师:实习是一种锻炼过程,不应造假
张老师任教于沈阳市的一所大学,他认为学生的实习过程不应该是勉为其难的,这是一个 的机会,是增强他们自身素质的重要渠道,也能够增加学生们的社会阅历,积累工作经验。这些是校园里学不到的,只有广泛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才能缩短毕业后适应社会的时间。
“这份实习证明除了有实习单位的盖章,还要有实习报告,将对实习期间的工作体会和感悟写进去。而那些伪造实习证明的学生,一旦被发现,学校将对其进行处罚,或者记过。”张老师还表示,社会竞争日益激烈,只有多增加自身的阅历和经验,不断地充实和完善自己,才能面对种种困难,**地在社会上立足。“而且有很多实习生就是在实习的过程中被用人单位看上的,这其实也是一个潜在的就业机会,只是很多学生看不到这一点,这让学校方面很失望。”
“其实主要还是觉得实习的过程中学不到什么,还不如自己找些喜欢的事情做。”欢欢告诉记者,她认为实习过程中学不到什么,在实习单位就是打打下手,做一些零碎的琐事。
欢欢坦言自己也有怕累、怕麻烦的心理,她觉得暑假就是应该在家休息,或者出去旅旅游,让自己的心态放松,而实习每天还要搭着路费、伙食费,得不偿失。
记者采访中也有一些学生表示,很难找到好的实习单位,去一般的公司就是做免费的杂役,好的单位要是家里不托个关系也根本进不去。因此,实习变成了学生心中的一块鸡肋。
律师说法:买卖“实习证明”触及法律
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的杨继新律师表示,买卖“实习证明”即为买卖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买卖企业证明文件的行为双方根据情节有不同的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以及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给予行为人或者企业的负责人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杨继新律师称,如果私刻、伪造、变造公章,则涉嫌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卖家私刻、伪造公章,则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