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本网站
头部flash

高温中暑有可能构成工伤

2014-08-16   16:45:06   来自:anhengshanghai

稿件来源: 辽宁职工报

小孙在一建筑工地打工。由于连日在高温下作业,小孙在工作时中暑,突发昏厥,后被工友送往医院抢救,住院4天,共花费2000多元医疗费。小孙向建筑工地经理提出报销医疗费的要求,却遭到拒绝。小孙想知道,自己在工地中暑,算工伤吗?能不能报销?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在《职业病目录》“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中暑”也被列为职业病的一种。这意味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环境内中暑,可以被认定为工伤。《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出现中暑症状时,用人单位应立即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供给防暑降温饮料,并采取必要的对症处理措施;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在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为小孙缴纳了工伤保险,则相关待遇从保险基金中列支;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小孙缴纳工伤保险,小孙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轻微中暑,休息一下就会好转的情况,很难被认定为工伤。

  相关阅读

  高温停工不能停发工资

  小周是一家建筑公司的员工。由于持续高温,公司断断续续停工六七天。公司通知员工:停工期间不用上班,可回家休息,公司报销来回路费,但工资停发。小周听说,因高温而停工的,不能扣除劳动者工资。他想知道有没有这回事儿?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在高温天气期间,除因人身财产**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情况外,用人单位应根据特点和具体条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日**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规定,且在气温**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的工资。(仲 和)


more联系我们
北京安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7层722、724、726室
电话:021-52830151
传真:021-52830183
手机:13611789346
联系人:孙奎13611789346、陆尧15221846589
邮箱:798486031@qq.com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2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