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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消协典型案例 电话没通也收费属强制消费

2014-08-10   16:24:36   来自:anhengshanghai

来源: 新文化报(吉林)

A07版

  近段时间以来,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接到不少市民反映,电话导语无形中收费、婚庆有诸多强制消费项目、培训机构课程协议不公平、预付卡消费猫腻多等诸多问题。


为此,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昨日邀请专家律师团对典型案例进行了点评。

关键词:通信

电话导语也收费

属强制消费行为

“对不起,因客服线路繁忙,请等候,我们会尽快接听您的电话。”拨打某公司客服电话时,是否遇到过这种情况?

很多消费者不知道,当你听到这样的提示时,或许你已经被扣费了。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说,她曾连续拨打一家公司的客服电话45次,均提示客服线路忙请等候,每次通话时长1分钟后被自动挂断,且均被收取0.2元/分钟的语音通话费。

钟萍认为,“导语”是运营商开设的介绍产品的语言服务,并不是每位客户所必需。商家应该让消费者花钱花个明白,否则就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钟鑫律师表示,各运营商在没有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收取用户拨打未接通电话的费用属于强制消费行为。

“如果消费者不知情,就收取费用,还涉及隐性消费,就可能涉嫌欺诈了。”吉林首华律师事务所的徐晶律师说,导语收费和免费电话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通信运营商就应该从计费系统上解决。

此外,***有关部门早有规定,通信运营商通过电话营销等方式,开展增值业务服务的,要通过二次确认后,方可开通增值业务服务。对于免费试用的增值业务,到期后没有征得用户的同意或用户没有取消的,就视为默认开通等,都是违法违规的。

关键词:储值卡

预付消费卡设定期限

属霸****条款无效

许多商家喜欢用会员制、预付消费卡等形式吸引消费者。一旦消费者认可了预付消费模式,就会被深度套劳,想退款都难。

有长春市民办了一张羽毛球馆的消费储值卡,交1000元,商家赠予300元,使用期限1年。由于消费者原因,卡没使用就到期了,想延期使用,商家说**再交1000元,又交1000元钱并再次获赠300元,卡内共计2600元,但仅消费90元钱,卡又到期了,想退钱时,商家以协议中规定“公司有调整收费标准的权利”和“再激活才能使用原来卡内所交费用”为由拒绝退款。

钟萍表示,针对预付消费的投诉已成热点,投诉焦点在三方面,一是预付卡未消费就作废;二是消费者不认可商家服务要求退卡很难;三是双方有约定不退卡,但消费者认为不合理。

钟鑫律师表示,“预付消费”是一种储值消费,消费者按次消费,未消费余额有权要求商家退还;“付期限消费”可以规定消费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内可以随意消费,不受次数限制。一种储值卡只能拥有一种条件,不能两者兼顾。“消费者办理的羽毛球储值卡既规定消费次数,又规定期限,属于无效格式条款,也属于霸****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钟鑫说,如果储值卡属于预付款消费,商家**归还卡内余额。如果是“付期限消费”,由于消费者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该卡,商家有权拒绝返还卡内余额 。

关键词:早教班

上6节课花费竟达5000元

消费者投诉称,在美吉姆儿童教育中心花费8640元给孩子报了个“套包”课程,共48节课,上了6节课后发现无法适应课程内容,要求退费。但对方表示要按协议执行,只能退还不到4000元费用。

钟萍介绍,消费者本应交纳12864元学费,后经校方打折,只交纳8640元学费及400元入会费用,消费者表示愿意承担已上课时的费用,但校方并不同意,称要扣除10%管理费,50%学费,会员费400元,1%的刷卡费用及礼品原价,细算后,消费者*终只能拿到不到4000元。

后经调解,校方表示可以不向消费者索要会员费,但其他费用仍正常扣除。

钟萍表示,众所周知,银联卡消费产生退费,1%的刷卡费用也将一并退还,不会造成损失,校方的这一要求说不通。

钟鑫律师认为,“本协议自签订后如未开课包的会员,中心将扣除交费金额的10%管理费用。”这一规定是校方制定的,消费者就无需支付10%的管理费,消费者不满足这一内容,因为孩子已经上了6节课。

同时,只能退还50%缴费金额的规定可视为违约金,法律规定,正常条件下违约金**不得超过20%,一旦超过,超过的部分**举证,校方要提供相应票据等证据,证明给其带来经济损失。本协议中的内容,显然不合规定。

合同中“乙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本协议拥有*终解释权”的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属于“霸****条款”,消费者一年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消费者没有执行撤销权利,那么将予以认可。

关键词:办婚礼

酒店收取婚庆入场费

涉嫌强制消费

近年来,长春市的很多酒店都对婚礼喜宴设定一些门槛,这种门槛出现两种变化,一种是对于婚宴包桌,每桌加收5%~15%的服务费;另一种是如果没有选择酒店提供的婚庆公司,酒店要收取婚庆入场费,或者叫场地服务费。

钟萍认为,婚庆不同于普通宴请,大部分酒店提供的都是提前设置的套餐,“1800元一桌也好,2800元一桌也好,酒店都预定好了,这婚宴里面,是不是已经包含了服务费、婚庆入场费等费用呢?”

钟鑫律师表示,酒店收取10%的服务费也好,收2000元的入场费也好,收费的名目都属于“霸****条款”和“强制消费”。对于外来婚庆公司需缴纳入场费的问题,新人来酒店办婚宴支付的费用里面,就应该包含酒店为之所付出的卫生清理、场地租用等费用。酒店如果因消费者没有选择他们指定的婚庆公司就收取入场费,是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本报记者 胡晶(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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