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本网站
头部flash

房屋出租 房主“常回家看看”合适不?律师:视情况而定

2014-08-10   16:12:06   来自:anhengshanghai

来源: 科尔沁都市报

昨日,李先生拨打科尔沁都市报新闻热线称,他是兴安盟人,目前在通辽打工,租住在明仁大街中段一小区内。*近,房主频频到访令他很没有**感,“房主不打招呼拿着钥匙就来开门,我还以为贼来了,让我很没有**感,我是否有权利禁止房东进入?”李先生问道。

租住者:“签订住房合同,我有使用权”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租住了位于明仁大街中段的一间房,眼看就要到期了,他正在考虑是否续租。上周日一早,李先生正睡得迷糊,突然听见有人拿钥匙开门,他赶紧穿好衣服来到客厅,只见房东领着一位陌生人来看房子,“都不打一声招呼就进门,我还有没有隐私?”对于房东的这种行为,李先生表示很不满。房东则表示,房子是自己的,快到期了,带人看房是很正常的事情。“房子出租后,房主还能随便进入吗?”李先生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疑问。

房主:“房子是我的,我有权进入查看**与否”

“房子是我的,我当然有权进去看看,万一他们私自拉电线使用违规电器,着火了怎么办?”对于此类问题,一位房主对记者说,他返回出租屋除非是有要紧事情,要么催促交房租,要么查看水电是否**。针对此事,记者又采访了几位房东,他们均表示,房子出租后他们都会留一把备用钥匙,“我们把房子租出去,但也要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如果出现烧水酿成火灾等特殊情况,房东进入可以及时解决,否则可能会酿成大祸的。”房主们纷纷说。部分房主表示,他们进门前的确应该先和租户打个招呼,但租户也要注意提高一下素质,这样他们也就不会想着“常回家看看”。

律师:房主查看出租房是否合理视情况而定

对于此类情况,记者咨询了科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志杰律师。****志杰表示,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主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四种权利。房屋出租时,房主同时将使用权转移给了租户,因此,在租住期内,未经住户允许,房东擅自进入侵犯了住户的使用权和隐私权。“但也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整租房,房主就没有继续管理的权利,如果是分租房,房主对公共空间部分进行水、电**查看也未尝不可。”****志杰律师表示,如果租户担心出现财产**问题,房东在要求保留钥匙时,双方可以在合同上写清失窃责任承担问题。(记者 张小可)


more联系我们
北京安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7层722、724、726室
电话:021-52830151
传真:021-52830183
手机:13611789346
联系人:孙奎13611789346、陆尧15221846589
邮箱:798486031@qq.com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24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