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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来临职工福利假怎么休

2014-07-01   16:10:54   来自:anhengshanghai

稿件来源: 辽宁职工报

目前,学生暑假序幕已经拉开。对于有孩子的职场人来说,往往会将年假攒在这个时间段来休。与此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会给员工额外的“福利假”,使得职场人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和孩子。但由此而引发的休假补偿争议也在不断攀升。那么,公司高于法定标准的福利休假该如何处理?

  案例

  小高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该公司十分注重员工的休假制度,不仅规定了法定年休假,而且还规定了12天的福利年休假,但公司规章规定福利年休假**在法定年休假休完才能申请,福利年休假没有休完是不能拥有补偿的。

  今年初,小高因工作原因被公司辞退后,申请了劳动仲裁,并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完年休假天数的3倍工资。仲裁庭审中,公司拿出了小高当年申请年休假的申请单,证明2014年小高已休假12天;另外,经仲裁员核查,小高的法定年休假应为5天。

  *终,仲裁庭认为小高已休年休假天数多于法定年休假天数,其已经享受过了法律所赋予劳动者的年休假权利,裁决不予支持小高的仲裁请求。

  分析

  带薪年休假 天数与工作年限挂钩

  带薪年休假简称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劳动法》对带薪年休假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没有规定带薪年休假的休假时间及具体操作办法,而是指定由国务院制订相应的具体办法。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职工带薪年休假就有了法律保障。其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配套的实施办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条例以及配套的实施办法对年休假休假条件、休假天数及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偿等作了详细规定。

  根据年休假相关法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另外,“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next-page

  福利假 企业享自主管理权

  由于法定年休假制度是在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实践中,在2008年1月1日之前,很多大型企业尤其是外资企业已经有相应的年休假制度,而且往往高于法定的标准。在法定年休假制度实施之后,这些企业为了制度的稳定,往往不会去降低企业的年休假标准,从而导致公司规定年休假天数多于法定年休假天数,进一步引发员工离职时应休未休年休假的补偿问题。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法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约定或者规定执行。”

  由此可以得出,企业可以规定多于法定标准的年休假天数,高出法定部分视作员工福利,而对于福利企业享有自主管理权,包括休假安排、应休未休补偿等,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直接在规章制度中作相应规定。

  案例中,小高所在的外资企业规定的年休假天数明显高于法定标准,员工除了享有法定年休假外,还可以享有额外12天的福利年休假,该公司*终能在仲裁中获胜,关键就在于该公司区分了法定年休假与福利年休假,并且对他们的休假顺序及未休完福利年休假的补偿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很多企业值得借鉴的地方。

  建议

  企业应做好制度设计

  实践中,很多企业也规定了高于法定标准的年休假制度,如何规范年休假制度,如何防范不必要的纠纷,制度的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对此,通常有以下几种做法:

  1.区分法定年休假、福利年休假。将企业年休假一拆为二,将法定标准部分规定为法定年休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将高出法定标准部分规定为福利年休假,依据企业规章制度等执行。

  2.规定法定年休假、福利年休假休假顺序。在区分法定年休假和福利年休假之后,一定要明确休假的先后顺序,福利年休假应在法定年休假休完之后才能申请,否则对已休年休假到底算作法定年休假部分还是福利年休假部分很难说清,从而进一步引发补偿纠纷。

  3.明确福利年休假未休完的处理。因福利年休假属于企业福利,企业对此有自主管理权,可通过规章制度等明确福利年休假未休完如何处理,如“顺延至次年3月”、“因单位原因无法安排的给予一倍补偿”或者直接规定“过期作废”。

  4.设置休假提醒制度。实践中,有很多员工故意不申请年休假,以期年底能拿到高额的应休未休年休假补偿。为了避免此类情况,企业可以设置年休假的提醒制度,如每年年底前提醒员工其剩余年休假天数,并要求员工作出书面休假安排或强制员工休假,如果员工书面确认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而不必额外补偿。(仲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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