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本网站
头部flash

婚姻继承的法律知识

2025-01-14   13:38:28   来自:admin

婚姻继承是法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涉及到夫妻双方及其亲属在财产继承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一些关于婚姻继承的法律知识要点:

法定继承人: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如果有遗嘱,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

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

继承权的丧失:

继承人如果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将丧失继承权。

遗嘱继承:

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留有遗嘱,遗产将按照遗嘱的指示进行分配。

遗嘱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否则可能无效。

继承权的放弃: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但需要在继承开始后明确表示放弃。

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的继承权:

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再婚夫妻的继承权:

即使再婚夫妻进行了婚前财产公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去世,另一方仍然有继承权。

婚前财产的继承:

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仍然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在婚姻期间增值部分,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了解这些婚姻继承的法律知识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非常重要,尤其在处理家庭财产分配和继承问题时。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
more联系我们
北京安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恒丰路600号机电大厦7层722、724、726室
电话:021-52830151
传真:021-52830183
手机:13611789346
联系人:孙奎13611789346、陆尧15221846589
邮箱:798486031@qq.com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2462号